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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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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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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目前什麼情況, 也不先斷定什麼結果才叫做好.

前面有一個不得不提出來的邏輯問題 : 如果用****易非法的社會氛圍去 假設****易合法後

人民的價值判斷, 這是不通的. 不犯罪是普世價值, 因為不合法,所以多數人都自認不會去作.

這是道無形的牆, 至少屏障多數人不會越線. 除罪/合法/開放後, 買賣都不罰, 不罰=沒錯.

沒禁止=允許. 政府不用鼓勵不用開放不用設特區, 只須替它正名放上檯面, 大家自己就有

交 不完的樂子. 就如同很多人申論過的, 成年男女在房間做啥事又不妨礙到別人, 有什麼

好管的. 講得好聽, 就是社會更開放多元. 實際上, 不是沉淪是什麼.


若以我自己的小頭來決定, 林北也會很想贊成都不罰, 幹~ 一個月十幾萬收入, 眼睛看到的

就是後宮, 路上直接就可以選妃了啊 還用去酒店嗎? 不要說三千五千這種大陸妹的行情,

看上眼的人妻OL大學生,兩小時花上10k又算得了什麼錢? 對於工作難找, 待遇低落到20k

的年輕人, 不要講有錢一定給上, 一萬買不動給兩萬, 兩萬不行五萬有興趣嗎? 我可以再加!!

若真的不要也不勉強, 但是會動搖的女人還嫌不夠多? 沒那個腰力去玩透才是真的!

這種誘惑如果沒有法令來擋 還有別招嗎? 萬一發生, 這就是社會對另一種金錢暴力的默許,

有錢的人更容易驅使沒錢的人做他想要的事, 即便這表面上看來是你情我願, 本質上的差異

只不過把鎖鍊武器的脅迫換成鈔票現金的利誘而已. 錢 永遠會有人需要, 也總是會有人

擁有更多錢能給得出來, 不要輕易讓金錢有機會擴大勢力來左右經濟力較低的普羅大眾,

不要讓擁有財力的人能隨意扭曲他人的價值與選擇, 這才是政府值得去做的公平正義.
舊 2009-11-09, 07:30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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