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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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rrychen
這種說要給他時間的...我看過快十個
沒有一個 沒有一個最後是選擇第三者的....因為他們都會選第四第五第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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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解+1
不過我有一個比較特殊的案例
我麻吉曾辭掉做了2年的舊公司,想去兼差了1年半的新公司報到,結果新公司覺得還是兼差就好了,不需要全職,也沒有另外徵人的打算,甚至明說願意讓他去找別的正職,這邊繼續兼。當然我麻吉也沒臉回去舊公司,而且如果只打算到新公司兼職的話幹嘛辭掉正職?
結果就進退兩難的持續一年後,辭掉這個兼職另外找新工作,這麼兼著不是辦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