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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7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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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47
引用:
作者songmong12
為了賺錢寫小說



為了興趣寫小說而賺錢


兩個的差異是不太一樣的........至少....我看到對面的是為了上者

我最常講的一個比喻

一個月9萬字....賺1萬2的話

在那邊可以溫飽還有剩....在這邊可以嗎?


那不如去寫言情小說 10萬字就有3萬多....而且還可以套公式
舊 2009-11-09, 12:4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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