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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小建
針對7-11, 我比較認同tdnj的看法; 而不會把7-11跟麥當勞放在同一種類型來看~


那把小七的用餐桌椅數目增加到何種程度,方可與速食店畫上等號?

桌椅少的店顧客要自行收拾,桌椅多的店顧客反而不用收?

同樣是方便顧客吃食的考量,也都在用餐區設有垃圾桶(餐廳有嗎?)。

美食街裡的速食店,店內也是有回收區,甚至在賣場隔出專屬用餐區。

其他小吃,牽扯到有各家各型不同餐具要回收清洗,交給專人收拾是應該的。
舊 2009-11-08, 07:37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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