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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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人認同現金一定比郵票好用,
因為郵票能買到的東西現金一定可以,但反過來就不是,
那為什麼我們去郵局還是可以看到為數不少的人用郵票來支付郵資,
那些人為什麼要用等值的現金去換等值的郵票,這樣不是比較吃虧嗎?
很簡單,因為比較方便,
不用收集一堆購票證明(也比較不會忘記拿購票證明)
付款時也比較方便,尤其是一些32,12元的要找零實在麻煩,
這對郵務的人員也比較方便。
我一直認為民眾用現金購買郵票時,
民眾和郵局就同時建立了契約關係,在雙方平等的原則下,
我跟郵局做好了協議,郵局保證我可以用郵票來支付郵資,
同時也保證在任何情形下,只要郵局無法證明我的郵票是假的,
它就不能拒絕我使用郵局發行的郵票來支付。
我今天所遇到的問題,我會有疑問的是
郵局既然無法保證我用等值郵票來支付郵資可以購買到和等值現金支付時同樣的東西,
那就已經失去了雙方平等的原則,因為我是用等值的現金跟郵局購買等值的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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