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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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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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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 LOVE PUSSY
由於我做到6號∼5號發薪水∼然後因為老闆缺人∼我又多做了三天∼
但是老闆只發了當4號的錢∼因為我還沒有辦帳戶∼先給了現金∼
但是還有三天的錢∼老闆卻說要用匯的給我∼難道老闆要把錢∼吃掉!?
如果老闆要吃掉錢∼要如果補救呢!?


請他開離職證明給你,日期看你做到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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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你不會替人捲繃帶,就不可以去觸人家的傷處。」 - 赫德

我們總是喜歡把話藏在心底﹔為了尊嚴,也許還為了許多愚蠢的理由

舊 2009-11-06, 11:11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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