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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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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樓地板安全承重(一般指活載重)200kg/m^2或300kg/m^2的數值是依據內政部的
"建築技術規則"中的"建築構造編"所規範的.
其中200kg/m^2是一般住宅的最低標準, 不過設計上, 也還得考慮"集中載重"的問題.
(就如樓上版友所提的, 在小區域堆置大量重物的情況),
它的標準就嚴格很多, 印象中好像是樓板任意位置在0.8m見方的面積內要能載重1噸以上,
若照樓上其他版友所說的, 一般業者都是以加50%的承重能力去設計,
那麼像是堆個10∼15層的水泥其實也還在安全規範內的....

不過像是樓主這種要在頂樓蓋水池的情況又不一樣了...
因為根據規範, 頂樓的標準比室內樓層要低50kg/m^2, 所以若真的想做水池,
在做樓板載重的計算時還是要先打個折扣比較保險....

還有, 若樓層較高的房屋, 水池還是不要蓋得太大比較好,
不然大地震來時, 房子頭重腳輕, 樓下的樑柱要承受的破壞力會大幅增加,
相對的也會使房子的抗震能力變差.
舊 2009-11-05, 05:57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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