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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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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引用:
作者qwd
你很喜歡套大前提,這只是詭辯的小手段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你只是一廂情願選個英雄去殲滅對方,從來沒有想過是非正義的問題,也沒有想過責任問題。


那麼,可以請教您對於是非正義及責任的意見,

因為我的確沒有想到這個地方

先謝過您的意見


我使用很多的前提,因為例子用的是相當有爭議的一個政權

但這個政權也是公權力最強大的,強大到無法控制

所以我再定下"法治社會"

而我也不希望它失焦,因為有很多敏感字眼



公權力過強自然有害,強大到無法控制就像舊納粹德國及舊軍國日本

但對大多沒有什麼權力的百姓來講,公權力也算是"相對"能大家接受的標準

因為黑道的力量就像那個爭議的國家一樣,一切我說了算


這裡的黑道,不管是無賴或是什麼角頭,混混

使用不當手段得取錢財,不務正業,暴力,非法手段,並以此為生的都算

基於有光有影,所以我只能想出公權力的制裁,而這也是治安不好時,民眾唯一能寄託的

而我也很偷懶,用一個直接相對的集合,因為這樣最快

以上,是原意


後來呢,我發現根本沒有考慮人性及天性

一點意義也沒有,所以我發了廢文

我媽會很傷心阿
舊 2009-11-03, 06:53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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