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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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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瑞河還在消費他自己對職棒有貢獻的信用額度.
與法律程序脫節,以為檢調要配合他那個癡呆聯盟.
與球隊脫節,球隊剩下半隻象,還能不知道.
犯罪這種東西,隨時有人準備取而代之
其他人還沒有犯罪証據前,硬是要政府全部抓光光.
也說不出要抓誰?
而球員被約談,就哭說傷害職棒.違反偵查不公開.
有沒有矛盾?是不是兩套標準?
中職是比一般人享有更多司法豁免權嗎?
沒這回事!
錢要賺,責任不負.
洪瑞河以為檢調辦案,像是球團在開利益分攤會議嗎?
我還沒看過作生意,不用負擔風險的
沒有職棒,還有業餘,還有棒球
一堆人還是喜歡看棒球的.
相反的,靠職棒討生活.取得延伸利益者,還不見得"愛棒球".
我不反對職棒留一個空殼.自彈自唱.顧影自憐
但,不要浪費國家的錢.
特別是洪瑞河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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