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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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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dmwc
這樣做事很笨的行為,因為可能最後要死不死

而且要吃到死很簡單

你三餐去吃雞排/鹽酥雞,一點菜都不要吃,不用一年你就會營養不良死掉

不是說得狂牛症,不用一年,必死無疑?

引用:
作者P&W
不是說會公佈進口的廠商?等於擺明告訴商人,這東西你不用進口了,因為肯定過不了∼∼

不過公布又會怎樣阿?得病就得並不是?是可以跟廠商求償?而且政府掛保證可以進口,廠商會有所謂權責問題?

引用:
作者bxxl
另外一般壽險保單,只要生效超過兩年,就算是故意自殺都照賠, 就更沒有詐取問題.

原來如此,受教了^^"我沒保那種壽險,所以不知道原來是這樣寬鬆,所以說利用自殺來賺取保險金,這是合法的?言下之意,那些生活過不下去的,其實也不需要舉家自殺才對,應該先保個巨額壽險,再找一個家人自殺應該就好了(前提要撐2年),反正全家死就是死了,死一個人,就全家,其實也算不錯的啦^^"
舊 2009-11-03, 12:2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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