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剛退伍,與女友相隔兩地,但感情還滿ok的啦

只是因為女友薪水要還救貸 給父母的生活費 存款 及上班的雜支,能支配的並不很多,小弟當兵時的薪水(6435)有時會拿一兩千減輕她的負擔(下基地前住家裡),我目前還是遊民情況也不是很好

,但考量打中華好貴,想找到工作(目前剛通過縣政府的方案及面試,等消息中)後再來辦,這樣也會省點開銷。
但run了很多地方,兩方各有優劣,目前還是屬意威寶,但以各項情況來看哪方會比較好呢?希望大大能對小弟排除疑惑,因為小弟真的不是很懂,剛退伍腦都變頓了
ps:退伍錢被凹要打戰車砲,結果有一發是打出去了,但彈殼也裂掉了....還好沒爆炸,不然現在應該在天空自由自在的遨遊飛翔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