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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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raphine
這就是台灣阿~~
很多國家級評選制度都是以會不會唸書為準
而不是會不會做事...
考上了卻沒有相關訓練措施的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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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界比起各行各業已經很猛了
除了司法官有長期的司訓,到法院之後其實這些年輕的其實也不是實任法官
面對實務運作的疑問或是錯誤
每年實務界也會舉辦各種座談或聯席會找出解決方案
不斷的遴選出好的判決、判例,也宣示不再沿用的判決判例
而一年中也有相當多的進修課程可以讓有空閒的法官報名進修(很熱烈)
加上級審制、大法官、憲法法庭與其他專業法庭設置...等,堪稱日新又新
也只有司法界的人,才會不斷拿過去鬧的笑話跟謬誤出來自我反省跟批判
而不是只會講"感到遺憾,我們會再虛心檢討"這種場面話
下次又再犯一樣的錯誤
台灣司法的成長絕不是如你想像的
以台灣的企業來說,持續3、40年以上實力的不間斷成長
可不是件簡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