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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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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我試覺得不管怎麼分手的, 分了就分了.
既然要去吃人家喜酒, 也別酸新娘子了,
不然不就等於承認過去的自己是瞎了眼,
才會跟那種貨色在一起嗎?
舊 2009-10-29, 01:45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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