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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件事我認為不適用,看過影片就知道,並不是很多人都是相同距離,都可以救,而是發生在導護媽媽旁邊。

此外既然是導護媽媽,那她就比路人甲乙更多份責任。就像小時候做糾察隊,先勸導,不聽就記下名字送訓導處,小學生都做得到,為何她做不到?


沒有導護媽媽多一份責任的說法。責任跟權力是對等的。法律上導護媽媽並沒有任何權力。只是我們的社會不去思考這個問題罷了。

試問:如果學生聽從導護媽媽的指揮而出了交通車禍,請問誰負責任?導護媽媽一大半責任。但是她並沒有任何權力。

再試問:如果肇事者聽從導護媽媽指揮交通,疏忽導致撞上學生,請問誰要負責任?導護媽媽也跑不掉。

再來想:如果今天導護媽媽指揮交通,出了車禍致死。請問學校、教育部、一直到國家單位要不要負這個責任?他們利用導護媽媽免費的方式來降低人力成本,要不要負這個責任?不需要。甚至,有沒有幫他們保險都有疑問。學生出了車禍,有學生平安保險。導護媽媽出了車禍,學校賠不起,而且也不見得有這個經費幫他們保險。

導護媽媽是個有責無權的人,試圖把事情轉移到他們這些義工身上,是不公平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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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09-10-27, 02:22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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