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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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盜版連結不要在開放性論壇裡轉貼,也算是保護自己,
這裡有一些"公開傳輸"的概念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rticle_id=71709
引述部分內容
這兩個函示的內容都大同小異,其說道,只要提供超連結,如果明知連結的內容是盜版的,那麼可能構成侵權之共犯或幫助犯。如果按照智慧財產局的函示,則顯見他們並不認為提供超連結本身是公開傳輸行為,只是因為和真正提供盜版的人合在一起看,可能構成幫助犯或共犯。
個人對盜版問題也思考很久,
目前有一番新的想法,
取中庸卻也離經叛道,因此不提,
但網路交流所產生的法律問題還是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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