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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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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sutl
這條規定簡直是笑話,不然大家開放前陽台為公共空間算了。

這條規定簡直是笑話
WHY


這個是交換條件
你要建多一點房子 可是要有條件

如果你不接受這個條件 就沒好處

當初如果建商為了高容積率而答應 可是後來又不開放給公眾
這個就是違法毀約

政府當初沒強迫建商 建商只看到商機 後果完全沒想到


http://news.msn.com.tw/news1457824.aspx


據台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表示,將要求豪宅限期開放公共空間,若不改善則依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強制拆除圍籬。

不過,位於信義計畫區、總面積約2468坪的亞太會館,為了顧及富豪的隱私,母公司威京集團放棄申請近1800坪開放空間獎勵容積,替豪宅住戶打造這道號稱全國最貴,折合市價約50多億元的圍牆。
舊 2009-10-23, 03:55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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