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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殺人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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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asfgas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引用:
作者
marketingpro
司機投案了,怎麼和聽說差很大
看到有請律師
然後再聽說辭
就知道是為了脫罪
故意殺人和業務過失致死,前者最少10年,後者最多5年
當然要拗拗看
「當初只是想嚇嚇他」...bullshit!
那撞到後還輾過去,怎麼解釋?
2009-10-22, 01:24 PM #
27
fgasfga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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