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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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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82
有趣的讀後討論

"裡面有提到未婚破身者會受刑罰 那若以現在這樣的社會 一堆男女動不動享受魚水之歡
那些人會下地獄嗎?

還有訓車小地獄 說到若將人撞成中傷 殘廢或致死者均會受罰 但是有些老人家總是突然衝出故意被撞來索取療傷費用 或是被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而撞傷對方 那是否也會受到刑罰?"

第一個問題
比較嚴肅一些
書中提到不要有破身的行為
這應該是指****買賣
不過也不要有婚前的性行為

當然末法時期
你會發現很多事情跟人的行為
是跟古代保守的風氣是差很多的

貼一份資料給您參考

這「情慾邪***」的罪,包含:

一、聞聲神移──聽***詞浪語,心志飛蕩。
二、竊意私窺──針孔錄影。
三、好講***語──妄言閨情。
四、藉機挨身──手做非禮。
五、寫作***書──攝繪春宮。
六、心***之罪──邪緣未就,生幻妄心,勾計未就,生陷害心,見人美色,生迷戀心,人有己無,生不平心,人妍己醜,生嫉妒心,見人嬌美,生妄想心。
七、尋花問柳──情慾買賣。
八、邪***濫交──自逞風流。
九、奴婢娼妓──販賣人口。
十、逼姦強姦──淫盜重罪。
十一、違反倫常──不正之***。
十二、神前佛後──不正之地。
十三、三光之下──日、月、星三光之下。
十四、破修道者──破節之罪。
十五、時辰不對──天帝聖誕,父母臨終。
 
舊 2009-10-20, 12:59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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