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照理說沒舉證證據應該不能開單..
不過你去申訴時.在監理所或裁決所那關沒過的話.下一關就是往法院上訴就可以免了~一定很過不了......
法官自由心證會先依照國家訓練的公務員口頭舉證為主!
我跟我朋友都被這種鳥判決氣過..
記得很久之前有一個阿伯上報.雖然是他違規.但是警察在照相前規定的距離沒有放警告牌~所以那個阿伯也是花了一年多去上訴到高院+釋憲..才贏得判決~不過花費跟時間早就超過那張罰單了.....cp值很低
也不過為了一口氣~
或許有人會說在國外沒證據.警察也不能亂抓你...不過這是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