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中山高T壩誹謗證嚴 楊秋興:3天內拆除
瀏覽單個文章
79250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6
引用:
作者
空空道人
請問中山高T壩是違章建築嗎?
還是廣告看板?
毀謗可以由個人或政府行政單位人員認定嗎?
還是要經過司法體系開庭審理才算數?
最後是哪個看板到底說了什麼?
你想想璩美鳳的光碟雜誌強制回收事件
你就知道行政單位有沒有權利認定了
2009-10-15, 12:36 AM #
15
792500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792500
查詢792500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792500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