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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高T壩誹謗證嚴 楊秋興:3天內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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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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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所謂言論自由就是...在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說。
因此,他可以說!
不過若所說內容與事實不符涉嫌誹謗他人,當事人可以提告...
但是訴訟又不一定會打贏...
若廣告看板違法,就應該用力的給他拆!
至於看板內容是否屬實以及後續八卦,小弟沒有興趣。
2009-10-14, 09: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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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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