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ONOPIG
前面有人點出了。
他沒說錯,
只是調上調下不知道...
我老爹的公司早就開始把正職都資遣,
成立一個人力銀行子公司。
然後通通簽契約工,一年一簽。
E04這樣宣導,未來會比較好?
對他本身也是死路一條吧?
獵頭公司才是人力銀行能走的路,
當稀有人才的仲介,類似經紀人那樣的工作,
對勞工也好,把所有人價值都殺低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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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一家公司也是類似。透過大區域輪調與無線上綱的責任制把絕大部分正職人員給逼退。然後再聘請便宜的兼職人員。
公司打的如意算盤是,再怎樣苛刻還是會有些人不敢走也走不了。事情他們還是會做,順便讓他們去擦兼職人員的的屁股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