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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356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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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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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62
引用:
作者NONOPIG
前面有人點出了。

他沒說錯,

只是調上調下不知道...

我老爹的公司早就開始把正職都資遣,

成立一個人力銀行子公司。

然後通通簽契約工,一年一簽。

E04這樣宣導,未來會比較好?

對他本身也是死路一條吧?

獵頭公司才是人力銀行能走的路,

當稀有人才的仲介,類似經紀人那樣的工作,

對勞工也好,把所有人價值都殺低有屁用?

我前一家公司也是類似。透過大區域輪調與無線上綱的責任制把絕大部分正職人員給逼退。然後再聘請便宜的兼職人員。
公司打的如意算盤是,再怎樣苛刻還是會有些人不敢走也走不了。事情他們還是會做,順便讓他們去擦兼職人員的的屁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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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0-12, 10:23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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