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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9
引用:
作者anoem
你真的有意思

1.當事人指的是其中已往生的一位朋友.
2.應該是一群同居的有男有女.
3.我的八字不輕不重.剛好..
4.如果沒記錯當事人八字跟你差不多.脖子常戴著一條約一兩的金項鍊.

以上非虛構!!!!!
在這裡用手開開玩笑也就算了,
不過勸大家到陌生地方小心忌口.
很多事不是用科學能解釋

小事不算大事有3,上述只是大事中的其一
書唸不多打字慢!
有空在聊

我已經買好零食等你的鬼話了
我是滿想碰到的
這因該是滿不錯的經驗
舊 2009-10-12, 09:04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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