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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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ulinman
看來現在的工作還是真的很難找,在此也奉勸即將要就業或在找工作的人,
如果你找到的工作(非約聘的)你覺得還算過得去的,請務必在試用期間好好的做,
所謂好好的做就是在這期間,
1.不要請假(試用期都敢請假,公司高層有權懷疑你轉正式時的工作態度)
2.公司有需求加班時請毫不遲疑的答應(對於配合度高的員工,公司高層是非常樂意手下有這種員工的)
3.凡事不要太計較,新進員工比較菜,有時可能會被派去跟你應徵的工作比較不相關的事情,這時千萬不要白木問管理者說,為啥總是派我去,反正你錢照領,乖乖的做事就好了,
如果要知道為啥,我先告訴你,因為你就是菜,短期之內你的重要性比不上老鳥,所以當有雜務要做的時候,當然就是找菜鳥了。
所以阿,職場新人們,找到工作就先乖個三個月吧!至少你要能撐過這三個月的觀察期,如果連這三個月觀察期的角色都扮演不好,也很難怪公司不願意給你正式工作的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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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真的被洗腦的很厲害... , 還把試用期是聖經在佈告眾人..
一開始的試用期已經是違法再先了 , 勞基法規定沒有試用期這名詞不要誤導別人 , 先去翻出勞基法哪一條有主張試用期的規定...
只要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 雇主是不得用任何藉口開除員工..
台商只敢玩勞基法漏洞 , 政府也不敢有所嚴懲這些違法企業...
台商去大陸經營一遇上勞工合同法就乖的龜孫子一樣 , 對岸沒有試用期這玩意而且勞工福利一樣不少跟縮水 , 而且想資遣員工更難 , 一個不小心的刁難員工舉動 , 可能整間工廠就停擺 , 這是台灣勞工們值得學習的借鏡...
反正雇主有不當要求就是全力反擊跟當地勞工機構檢舉 , 這類事件一旦如像洪水般氾濫..
政府就得正視這問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