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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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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因為p2p軟體有助長著作權侵害事件的可能
而去控告開發者,本來就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除非原告能證明開發者就是為了散佈非法檔案而開發
這就像我生產了造型精美方便攜帶的水果刀
有人拿這水果刀去殺人,結果檢方控告我生產這種刀
有助長犯罪之嫌一樣沒有道理。
     
      
舊 2009-10-09, 10:20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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