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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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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jjhuang.tw
這個條例其實還有很多問題,.
像是以後必須買台北市
比如說20歲剛畢業你敢說你以後買得起嗎?繳的起貸款嗎?
那你敢去用這個優惠嗎?
40歲買得起的也買了,要用這優惠嗎?..

會不會到時都是老家在台北的才敢用?
最後買下老爸老媽的房子..

影響80萬人,這數字也有問題,台北才260萬人啊,
要有80萬人是用的居住空間要多大的地才夠?
台北市一個行政區也才差不多10萬人..

我是建議修改成學校畢業生有5年的承租權力.
取消必須買台北的條例.
這樣台北市的企業才有新鮮的肝可以操到暴
以後要住台北,這5年內必須證明你的能力,要公司調薪..
不然就有住比較偏遠地區的打算.

他在講~我在聽~要追繳~是他在說的阿~
20年以後的事情誰敢擔保~~把現階段撐過去才重要吧?
實際上有多少人受惠等它實行後再看~~
20年後~我沒錢買屋~大家也都沒錢買屋~更好~
大家都被趕出來~都變遊民~台北市政府會比較好?
樹若無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做人要把握當下~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反正爛攤子不一定是自己接的~
秉持這種原則~自然有人要投降的~
舊 2009-10-06, 12:2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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