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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356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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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引用:
作者smile-girl
相信我
沒有任何一位基層公務人員
希望自己任職的縣市合併
何以故?
合併後的一堆該縣市各地方要重新規劃
而且各地方原本各自的制度或的資料又要全部想辦法折衷
光是這些零零總總的事情
絕對會搞瘋一堆基層人員

至於放消息都說員額會增加
但真正會增加的員額
是那種真正要苦力幹事的底層公務員
還是工友、技工....等每天爽爽泡茶、聊天、看報紙的皇親國戚們?
相信我
一堆民選首長(縣市長、鄉、鎮長.....)及縣市議員們
一定會努力爭取工友、技工職缺
何以故?
開玩笑~景氣這麼差
自己的皇親國戚、好友們及樁腳們的兒女在外面也都快放無薪假了
不趕快積極爭取安插進去自己的公家單位
對得起祖宗及好友、樁腳們嗎?

有人說那我們這種沒背景想考正式公務人員的缺額怎麼辦?
那麼多萬年考生等著要考進來等到頭髮都白了
開玩笑,自己的皇親國戚們都照顧不暇了
首長們和縣市...

妳說的部分內容我們都同意。如果安插這些空降部隊讓你們這麼不爽,可以現在就開始密集的收集證據,然後到時候等時機成熟去檢舉。前一陣子還有公部門與學校校長安插自己的子女親信進單位服務,被直接處罰的消息。既然你們這麼不爽,那就讓上級也過的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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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聘女兒代課 領10萬罰百萬 分類:文化教育新聞2009/09/23 13:10校長聘女兒代課 領10萬罰百萬
更新日期:2009/09/22 04:09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領十萬元被罰款一百萬元!雲林縣內某國小校長聘任女兒到學校擔任短期代課老師,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日前被法務部裁罰一百萬元,縣府政風處表示,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從一百萬元起跳,罰得很重。

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不只規範行政首長、民意代表,學校的校長、副校長也是該法適用對象,縣內有多位校長違法被檢舉,最近陸續遭法務部裁罰一百萬元。
雲林縣政風處指出,縣內移送法務部、監察院裁處,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總計有十件,有六件是鄉鎮市長、四件是國中小學校長。校長案件中有三件是聘請太太、子女擔任短期代課老師,另一件則是職務調動,有七件已裁罰。
某國小校長因學校需要一名短期代課老師,沒有公開甄試即聘雇自己女兒,被人檢舉,政風處調查,其女兒代課期間總計領取十萬多元,得知可能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已將女兒解聘,但因確實違法,被處一百萬元罰鍰。
另一名校長,女兒通過教師甄選並介聘到同校任教,之後校長把女兒升為組長,校長強調,該組長職務工作繁雜,詢問好幾位老師都沒人有意願,才請女兒幫忙,不過校長的說明法務部並不認同,還是裁處一百萬元罰鍰。
其他兩件還未裁處,一件是某國中校長聘請教職退休的妻子擔任代課老師;一件是某國小校長妻子在同校當主任,適逢主任須輪調,校長為避免利益衝突,已迴避總務主任,改調其他處室,仍被檢舉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

沒有追訴時間限制
政風處指出,鄉鎮市長違反的原因大多是僱用二等親內家人擔任臨時人員、工友,也都被裁處一百萬元。政風處強調,利益衝突迴避法沒有追訴時間限制,某鄉前任鄉長在八年多前僱用弟弟、弟媳擔任臨時人員,最近才被檢舉,屬實的話一樣會裁罰,且其弟弟、弟媳也要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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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額的增加有法令詳細的規範。增加約聘人員(大開走後門?)我還相信。
還是老話一句,幹的這麼不爽,那就離職單填一填回民間不就得了。別捧著這麼燙的鐵飯碗還捧得這麼辛苦。相信妳把妳的位置空出來,很多萬年考生會很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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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0-04, 11:10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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