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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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樓上的觀念很有問題啊。
這是個自由的社會沒錯。不過自由必須限制在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前題吧。
如果節慶的歡樂,會造成別人的困擾甚至「恐慌」,那這種歡樂的合理性,可以說幾乎是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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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講那嘛好聽 不如把社會各種民間活動禁了吧!?
除了室內活動 那種活動一定不擾民? 外國的festival就不擾民?
我每年都會碰上幾次神明夜間繞境 幾次宮廟半夜放煙火 以前還有逾時演唱會 選舉活動
不都辛苦活下來了? 我可是十幾年沒放過煙火的人哩 昨天睡覺也被炒到幾次
一年會有幾天這樣吵? 妨礙身心有多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