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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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lyNews
像公園或某些由縣市政府管理的公共戶外場所,大多都有禁止施放地區,
但禁止施放地區以外的地方.......就管不了了!
除非把放炮改成要申請,或限定地區才能放,
現在的問題是....節慶習俗大到沒人敢定法律限制放炮,
你說是節慶習俗大? 還是法律大? 
當然,若因放炮造成他人傷害/損失,是可依法律途徑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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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其實很多國外的做法是把特殊的事情集中到特殊地點.
反之其餘地方就自然而然理解為禁止, 管理上也比較容易一些.
不曉得為什麼有些人要說不會思考哪裡不能做什麼.
很多時候眼見不足以為憑, 看起來像住家卻是工廠, 工廠裡有住戶的.
更何況台灣商家跟住家幾乎都混雜在一起, 除了少數高級大廈(住).
我認為台灣更適合採用: "你們要放煙火, 台南附近請去黃金海岸~"
很明確的告訴你要做什麼就去哪裡做, 上面只是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