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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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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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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omad
明明你老兄才是土共哩!我只要求取消特權的部份
只要公務員跟一般勞工享受同等待遇
久而久之,公務員為了自已的利益就會修改法條讓勞工也可以享受到
(現在公務員都弄一堆只有公務員才享受到的福利法條)
你老兄說的是從有錢人身上挖錢,來發給一般勞工,跟老共一模一樣
好像很美好,其實都是假的


我說的「公民平等法」只要求取消不平等的特權
你要抓惡性倒閉貪污的,這是商業法跟貪污防止條例
跟平等又沒有關係


我實在有對牛彈琴的感嘆。

之前已經說過了,法律是國會通過的...叫公務員去修法,完全是搞錯方向了。

如你之前所說,現在是民主法制時代,不是帝王獨裁時代,法律是由人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制定,不是行政權自己說了算,可以立法自己爽。

所以這種說法跟「從有錢人身上挖錢來發給一般勞工」的社會主義理念要怎麼相比?

而且公務員的所謂「特權(大概是指薪水穩定+終身俸?)」大的過郭台銘嗎?依照這種看法為什麼不把那些大老闆也抓來平等一下?
 
舊 2009-10-02, 10:44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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