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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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島雷禪
老兄,我們做人要往前看
讓人人都和低標準看齊,這是八零年代前土共的做法
與其想辦法降低公務人員的福利,還不如想辦法提高勞工的福利
如果真的能有個叫「公民平等法」的東西的話,應該是要讓勞工也有月退俸、補助、不裁員或裁員高補貼才對
沒錢?那還不簡單?!就加稅啊,台灣的稅很低耶
人家瑞典和法國稅那麼高都快要養不起老百姓了,台灣稅那麼少怎麼當福利國啊?
你當財政部長是巴菲特,能用國庫錢生錢?
什麼?怕加稅有錢人會移民?那不會設個移民稅,保留台灣國藉徵一半,拋棄國藉徵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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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你老兄才是土共哩!我只要求取消特權的部份
只要公務員跟一般勞工享受同等待遇
久而久之,公務員為了自已的利益就會修改法條讓勞工也可以享受到
(現在公務員都弄一堆只有公務員才享受到的福利法條)
你老兄說的是從有錢人身上挖錢,來發給一般勞工,跟老共一模一樣
好像很美好,其實都是假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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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島雷禪
在台灣惡性倒閉的企業台灣政府要能依「公民平等法」沒收其經理人及董監事在台灣的所有財產,如果不夠的話以他破產之前所有有匯過財產者加以連帶徵收
其實台灣有錢人還是很多的,不怕榨不出油來建立社福
光打公務人員的主意幹什麼?公務員一個月才領多少錢?光是營建單位發包一次工程的利益就足夠養活所有行政官員幾年了
老虎不打打蒼蠅,實在是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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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公民平等法」只要求取消不平等的特權
你要抓惡性倒閉貪污的,這是商業法跟貪污防止條例
跟平等又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