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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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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居無定所,你就會發現想找個月薪的工作多難,身上只有幾百塊的窮光蛋怎麼撐一個月
.我在東西失竊的賣場握著水果刀,結果是我被警察當神經病,四五個警察把我架住,抽走我
的水果刀,雙手上手銬叫救護車給我送到一個我從來沒去過的醫院,這在法律上叫"強制住院"
地址在松德路306號,全名叫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松德院區,但院內都習慣叫市立療養院,強
制住院原則最久要兩個月,醫生清楚我精神正常,但情緒控制有問題還是要住院院觀察,我
9月1日下午入院,10月1日下午出院坐20路公車回到台北車站,各位鄉民相不相信隨便你
,但少把N180那種弱智跟我混為一談,出了院只讓我脾氣變更壞,整天跟喜歡亂罵人或亂
叫的精神重症患者在一起,那種日子真難過,一個月內就進四次保護室,好聽叫保護其實保
護其他人,把我四肢綁在床上固定,情緒太激動就再打幾針鎮定劑讓你睡覺,鄉民有家人或
朋友住在這就知道,我只說我住4C病房,照顧我的護士很親切可愛,有管道自己去查查,看
我有沒有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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