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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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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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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ax3210
第一、我沒說丈夫"一定"是那種人,我只是提供新的思考方向。這件事我想表達的是「司法依據"假設"的美好給予酌量減刑。(依轉貼的這篇新聞而言,我沒看到其他16年不離不棄的相關描述)」
第二、驗傷能驗出有傷,不代表能驗出為誰所傷。依照妻子狀況,被說成自己行動跌倒都有可能。
第三、不走可以有很多理由。包括心理、生理、社會。假設娘家地方勢力龐大深怕社會輿論離不開、假設持續照顧妻子就會有娘家持續提供優渥金援等等。
第四、以上對事不對人,我無意幫加害人戴帽子,我只是給大家另外一種想像去思考。小弟只是工作上剛好可以接觸許多這種案件,我只能說蘋果那種近乎鬼扯的劇碼,事實上所在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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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於好的事有所讚揚
凡事都要往壞處想有什麼幫助
是想證明 人這麼NICE~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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