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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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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搶錢!?怎會?
我朋友的老婆在台北市府所屬某機關上班,
她的車停在自己單位附設的停車場也要收費啊!(月繳1000元)
反倒是她們單位內的志工若到該單位服勤四小時以上,
當天在單位附設停車場的停車費用就可以全免.

台中市府所屬機關附設停車場給員工停車一個月才收200元, 夠便宜了!
舊 2009-10-01, 03:52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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