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看愈氣
再貼一則新聞 順便做個 log 不好意思 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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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運量不足 遠通要求補償ETC 中央社的報導
http://www.cna.com.tw/ReadNews/Firs...=10441&pageNo=1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9日電)高鐵高估運量引發爭議,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BOT案也因國道運量不如預期,免收費時數過多,遠通電子收費公司向交通部申請補償,但雙方初估補償金額相差逾1倍,認知差距大。
不僅補償金額有差距,雙方對於營運狀況的認知也不同。
遠通公司發言人郎亞玲今天表示,遠通資本額為新台幣38億元,截至6月1日累積虧損31億元,預估到今年底累積虧損33億元,也就是到今年底只差5億元就虧掉全部資本額。在現金流方面,1到6月含折舊為負1億1500 萬元。
不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務組組長王淑寶指出,遠通資本額38億元,累計投資金額約31億元,但其中資本支出20億元是電子收費系統相關建置、營運和維護等成本支出,無論政府或民間投資案,在營運初期都會有較大資本支出。
高公局初估,遠通每月收入約5000萬元,不含折舊的營運支出約4500萬元,營運收入已大於營運支出,現金流是正的。
ETC預估運量誤差高於或低於5%時,合約訂有委辦服務費調整機制。遠通公司今天證實已依照合約向高公局申請補償,但強調不是因為虧損求償,且不願具體說明金額。
高公局則指出,遠通是根據合約規定,對於去年暫停收費超過168小時及實際運量低於預估量兩部分申請補償,遠通提出金額約7411萬元,但高公局認為只有3000萬元至3500萬元。
王淑寶表示,高速公路94年至96年的實際運量都高於預估運量,97年因為高油價、金融風暴,高速公路實際運量5.43億輛次,比預估值5.86億輛次少4300萬輛次,誤差約7%,遠通可依合約申請增加委辦服務費。遠通提出金額3962萬元,高公局認為只應補償2100萬元。
在暫停收費部分,去年后豐斷橋意外後,考量台中民眾交通需求,高速公路月眉收費站暫停收費5個月,造成高速公路去年平均每站暫停收費超時300小時。
高公局表示,雙方對於天災造成的暫停收費應否列入,以及部分暫停收費該如何計算的認知不同,遠通要求補償3366萬元;高公局認為,即使納入天災因素,最多補償1300萬元。
補償問題還沒結論,但不影響遠通公司推出新服務,預計11月全台郵局可受理ETC有單欠費補繳,遠通並將於台北市和高雄市監理處設置直營門市。9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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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 最不滿的是 一年的實際運量為5.43次 而從pchome的新聞得知
去年實際通行量僅5.4億車次,較合約推估5.8億車次,少了7%,換言之,扣除5%的容許額度後,遠通可主張提高的比例約2%。
遠通認為:委辦服務費應從目前的3.4元提高為3.68元,不過,高公局則是先扣除已經補貼的暫停收費天數之後,推估委辦服務費可提高為3.55元,遠通主張補償金額約4045萬元,但政府願意支付約216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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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 委辦服務費是以單一車次計嗎 那整體營收應該至少有十五億 元以上吧 為什麼高公局表示遠通每月收入約5000萬元,不含折舊的營運支出約4500萬元 , 這我不懂是我算數不好還是噓噓東算數不好 連高公局那麼保守的算 都是正值 怎麼還可以求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