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gdrs
人死了,少了甲方乙方契約就消滅
契約消滅的那時還沒有違約,為啥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有那麼簡單嗎?
這個契約裡有債的發生(綁年約拿優惠手機, 但必須每月繳一定費率的基本費),
就好比買房子向銀行貸款一樣,
家屬難道可以說:"貸款人都死了, 銀行還來要錢, 真不通人情...."??
當家屬的總不能說遺產要繼承, 但債務卻想推掉吧!!
不想繳3000, 那就看約期還多久, 把剩下的月租一次繳清然後解約就好了.

話說, 這個新聞的主角是88水災的受災戶嗎? 新聞裡沒說啊!
 
舊 2009-09-29, 09:00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操級廢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