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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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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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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結什麼婚啊~ 結婚是找partner, 不是找個給你債務的人, 我自己是這樣:

薪水兩人分開自己賺自己管 彼此完全不干涉 (但是家計費用分攤, 重大開銷先討論)

房子兩個人的名字, 兩個人一起付貸款(五五分)

老婆年收>1.5M , 年輕時玩票當過幾次麻豆, 現在是公司的top sales.

這樣就不是新好男人? 去~ 當奴才的新好男人還是留給 魔拜兒靈異 的男士就行了

我管別人怎麼想, 我老婆覺得棒就行了.

沒入教的至少要參考上面的作法再把老婆帶回家~
舊 2009-09-28, 11:5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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