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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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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4
引用:
作者nomad
我的問題是
BOT由民間興建、民間營運、自負盈虧
現在還沒完全收回來,政府就叫企業到那裡蓋站
政府都插手興建跟營運的決策了,你又要叫企業如何自負盈虧?
搞成亦公亦私、不公不私的畸形怪物
到時要追究這些原始股東的責任,一定又會被反咬一口
說都是你政府叫我蓋一堆蚊子館才賠了這麼多錢
要插手是不是要等整個收回再說?


要蓋哪些站應該合約裡就寫明了吧

確定蓋站政府才能辦理區段徵收
舊 2009-09-28, 07:56 PM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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