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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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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1
按本教教律,凡叛教(不婚教)者,一律點天燈,屍骨餵了野狗!



開玩笑的,還是恭喜樓主啊!

最好的求婚方式--->把存摺、房契(登記在她名下)、保單(受益人填她)
擺在她眼前!,以後全部歸她管,每月只跟她領3,000元零用錢。


您不會說:「還是再度入教吧!」
 
舊 2009-09-28, 01:0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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