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iadiad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drasil
這樣的話恐怕您會更不爽...

現在在縣市政府的公務員加班已經是常態,而加班費的計算是以薪俸直接除工作時數算出來的(無加給)。

.........


首先先廢除公務人員週休二日這種怪物條例,依勞基法+實行細則+請假規則算下來,再怎麼樣也不會高於110的假,而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會有110天是像今年假期幾乎都在星期天的結果

然後,回歸性別平等法,別人民請個5天家庭照顧假是無薪假,而公務人員有薪以外,還嫌不夠預計多補個幾天...

接著是基本薪資....17280的基本薪資.....公務人員起薪適用如何?適用後,加班費.....哈~

然後退休規範~適用新制如何??

其它法......不用再多提了.......唉~

勞工法令掌握的單位,自己卻不適用此法令

別和我說那樣比較客觀,如果真的比較客觀,就不會如此愈差愈遠,如此脫軌
舊 2009-09-27, 03:33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iadiad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