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supermaxfight
所以我才說軍公教人員退休金不得超過勞工最低基本薪資
這樣什麼問題都沒了,也不會一天到晚在吵架誰爽誰不爽
你說如果把退修金先攤分到在職的薪資...
那就再加一條,在職薪水領取不得超過勞工最低基本薪資 
|
不知道各位是否認為讓基層公務員的薪水「反應現狀」,一切就會開始好轉。
當公務員月薪一律22K的那一天,台灣的勞工弟兄們噙著淚光,傻笑說道:「老子的薪水終於超過標準了」的時候,韓國的薪資準備要超日趕美了,可是沒人在意。
因為老子的薪水比米蟲多了。
強烈的阿Q精神高漲之餘,我國終於國泰民安?我不知道這對台灣的未來有什麼好處,甚至對各位的現狀有什麼好處,因為薪水還是沒有漲,物價還是一樣高。
現在的問題好像是,勞方缺乏保障,政府沒找好未來的大方向。
法律是立委定的,政策是樓主所稱的「大官」決定的,這些情形拿基層公務員開刀有什麼用,大概只有出氣和拉人下水相陪的「大家都不要好過」意義而已。
如果某天各位當了總統,覺得國軍實在太擺爛,不知道會不會衝入國防部把肩膀上有槓的全部叫來狗幹,雖然星星們才有話事的權力。
若是要讓生活好過,除了「老子的薪水比...」這種心理上阿Q式的慰藉之外,我認為訴求實質上的改善應該更有意義,那些並非基層公務員所能給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