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我覺得不只是官方的問題、而是台灣的勞工非常不懂得去維護自已的權益
遇到勞資問題就手足無措任資方宰殺
很多在法律上該得到的權益、在資方的誤導下被搓掉
以台灣很多中小企業資方愛「自做聰明」習慣,通常勞方只要找對律師最少也可以玩到兩敗俱傷
(大體上來說資方會比較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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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划不來?? NO 是勞方划不來 一般人哪有時間與精神跟人打官司 走司法途徑曠日費時 打了未必贏 更何況就算贏了 脫產或是一走了之也不在少數 勞方也未必拿的到 如果是發生在你身上 你真的會去打??
勞方絕對是弱勢 就如同一般消費者與大企業 真的發生糾紛 也絕對是消費者弱勢 所以才有消保官幫助一般的消費者 讓這些企業不至於為所欲為 同樣的勞委會也應該站在勞方的角度幫助勞方 現在呢?? 改叫資委會比較符合現實吧
搖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