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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看看蘋果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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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感來自冰淇淋
六十歲的張良偉開LED燈(Light-emitting diode, LED,發光二極點)製造工廠,他說七年前得知台灣一年要用掉六億多個免洗碗筷,覺得對環境殺傷力太大,因此投入研發可食用碗,終成功研發可食用的泡麵碗。張良偉表示:「發明的概念來自吃冰淇淋,冰吃完了,下面的餅乾也能吃,那麵吃完了,碗也應該可以吃。」
張良偉說,選擇黃豆渣當原料主要是容易取得,把黃豆渣乾燥後壓成薄片,再用鑄模成型。為了將碗的厚薄度調整到最佳的耐用、耐熱狀態,「七年來我吃了一萬多個碗,還有二十多個朋友幫忙試吃,逐漸調整原料比例,並添入食用膠,增加耐用度,目前可耐攝氏一百到一百二十度高溫,約可承載三十分鐘。」
成本比保麗龍貴
他表示,可食用碗吃起來有淡淡黃豆香,而且高纖,如果真的不想吃,用完後也可餵豬、養魚或當花草肥料,絕不會汙染環境。
《蘋果》記者昨拿張良偉提供的可食用泡麵碗注入攝氏一百度沸水,五分鐘後整個碗就變軟,底部還出現破洞,將碗撕破一角放入嘴中,口感如同嚼厚紙板,根本吃不下去。
張良偉解釋,該批產品未摻入食用膠,才會這麼易破,至於口感不佳,他認為是個人喜好。他也強調:「泡麵泡超過十分鐘就糊了,用這種碗二十分鐘內趕快把麵吃掉,就不會漏水或破底。」他說,可食用碗要推廣主要問題在成本,這種碗一個成本兩元,比保麗龍碗貴四倍,民眾、業者不一定埋單。
結合泡麵打宣傳
民眾黃鈺婷說:「可食用碗要耐用、不變形、售價壓低才會用,但如果有泡麵廠採用這種碗銷售,會基於環保概念購買。」民眾盧志豪說:「賣太貴就不會考慮,結合泡麵上市比較有誘因。」
泡麵大廠、統一企業公共事務室經理吳旭慧說,可食用碗相當有環保概念,符合統一強調的綠色包裝目標,但該產品的實用性和使用範圍,還要進一步了解、評估。
台灣發明協會理事長陳宗台建議,可食用碗要推廣一定要好吃,而且既然能吃就要訂保存期限,讓消費者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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