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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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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Raziel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變的是建商要賺錢, 其他的就是被取捨的.

實坪計價是OK, 但矯枉過正也沒必要. 實際使用的空間? 公設就不算 這真的合理嗎?

樓梯間 電梯 你都沒再用? 預留較大空間營造出來的視野/隱私/開闊感 也都沒價值?

室內可使用空間? 改變設計後難道不也就會改變嗎? 這樣的準則又在哪裡?


總價會一樣? 不可能, 因為沒有公平算法<---這模糊地帶就會有炒作地價房價的操作空間.

以新舊兩法評估同一建物, 新法的每坪價格一定比舊法高, 間接給予市場上 每坪行情

一定要拉高的預期心理與操作空間, 原舊法每坪35萬的地段來看, 新法很可能直接要從45萬

開始跳, 而越新的建案公設都很高, 基於原總價去除, 室內可用的每坪價格一定飆昇更多,

而相鄰地段的每坪行情會接近, 舊屋的公設低, 基於新屋高漲後的每坪價格, 反乘回來總價

只會比原來更高, 屋主與仲介自然會採取有利自己的...


此為正解, 我想全世界的消費者都比較歡迎資訊透明化, 這才是要制定的法規.
舊 2009-09-26, 09:40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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