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進醫院,解說告知同意的義務在醫師。
進修車場,接待跟客戶說明同意後,派工給技師維修。結果工單寫錯了,負責維修的技工依工單施工,車主該怪誰?
怪<專業>的技師不<尊重>他的車子?
按此案例的SOP,告知同意屬於是學校前置行政作業,只有同意的才會被帶去健檢,而部份拒檢也會在表單上標示。
醫師也信任學校會按流程走,按表照做不偷懶,結果咧?
是誰先不把同意書當一回事的?
======================
寧可病患當場拒絕,也不要這種事後放炮的假<尊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