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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進醫院,解說告知同意的義務在醫師。

進修車場,接待跟客戶說明同意後,派工給技師維修。結果工單寫錯了,負責維修的技工依工單施工,車主該怪誰?

怪<專業>的技師不<尊重>他的車子?

按此案例的SOP,告知同意屬於是學校前置行政作業,只有同意的才會被帶去健檢,而部份拒檢也會在表單上標示。

醫師也信任學校會按流程走,按表照做不偷懶,結果咧?

是誰先不把同意書當一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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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病患當場拒絕,也不要這種事後放炮的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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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9-25, 09:34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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