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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netor
科技是生活的一部份,但生活都是科技那就太乏味了。

倒是,故意四壞球時,為了懲罰投手不敢對決,應該不能讓投手像現在這樣輕鬆投。

建議故意四壞球時,打者退開,投手應全力投4顆球,其球速平均後,不能低於生涯最高球速90%,也就是說生涯最高球速為150,那麼這4顆球速平均後,應該為135.

如果不這麼做,那麼除此打者上一壘外,後一位打者繼承打者有利球數,即6好球後才出局。


故意短打好球時,為了懲罰打者不敢轟全壘打,應該不能讓打者像現在這樣輕鬆打。

建議故意觸擊時,投手退開,打者應全力投揮棒30次,其力道平均後,不能低於生涯最大力道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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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不累啊? 你以為投手是機器人不會累不會受傷?

投打策略運用,不需這種無聊規則介入攪局。
舊 2009-09-25, 06:4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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