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ce568
*停權中*
 
ice5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6
引用:
作者李麥科
喔喔了解
可是的確真的有法官怠忽職守,雖然可能部分不是他願意的,比如說業務繁重
還有些法官做出跟他的職位有所牴觸的事情,比如說總是任意對個案做評論
總是要有個相對制衡監督的力量吧?簡單的說,法官有評斷的權力,可是誰來監督法官的評斷?
還是其實已經有了?比如說一審二審三審就是一種制衡制度,因為只要法官判的不適當,或是程序有瑕疵,二、三審可以叫另外一組法官來重審...
請教一下

乎~ 我先提出聲明喔,我不是學法律的,所以也許會有說錯的地方~~~
我只是考試時剛好有K過幾本書而已...囧

制衡的力量好像有的,不過似乎不針對法官...
行政、立法、監察(雖然之前監察院被冰起來了 ) 都可以對司法制衡
如果是法官個人的失職,其實監察院可以對他督察

一審二審三審也算是一種制度,一審可以說是最菜的"法官"
(能當上法官已經很了不起了,哪怕是最菜的)
可以想像成,二審法官是一審的老師,三審法官是二審的老師...(這是比喻)
基本上法官算是國家的資產了,可以把法官想像成國家引用執行法條的機器.

當一審法官有引用法條錯誤時,二審法官可以救,如果二審也用錯了,那三審還可以救...
如果連三審都有問題,那還有其它方式可以救(例如非常上訴...)
如果連這都有問題,那就表示法律有問題,得依立法或修法來解決 (這通常會變成案例)

建議可以看一下判決書,就知道法官並不是隨隨便便做出判決.
他為何要引用法條,為何要判這樣子的罪都有思路可尋...就像在導數學式一樣
除非公式(指法律)本身有問題,否則應該不會有問題.

二審法官 翻掉一審法官的案例,似乎常常發生?
我只能說,那是因為翻掉的大都會上新聞...
舊 2009-09-24, 09:49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ce56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