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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r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31
引用:
作者李麥科
喔喔了解

可是的確真的有法官怠忽職守,雖然可能部分不是他願意的,比如說業務繁重

還有些法官做出跟他的職位有所牴觸的事情,比如說總是任意對個案做評論

總是要有個相對制衡監督的力量吧?簡單的說,法官有評斷的權力,可是誰來監督法官的評斷?

還是其實已經有了?比如說一審二審三審就是一種制衡制度,因為只要法官判的不適當,或是程序有瑕疵,二、三審可以叫另外一組法官來重審...

請教一下


對於裁定可以提出異議或抗告~
舊 2009-09-24, 09:0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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