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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sunmmerlights
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腳踏車在法律上的規定是機慢車,簡單講就是機車
機車騎在斑馬線上,這就是自己錯在先
打官司的話就要看律師的造詣了,依照樓主倒數第3段的句子,很有機會無罪
還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要賠賞金


要比路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舊 2009-09-23, 03:35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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