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貨櫃車壓腳踏車 國二女爆頭亡
瀏覽單個文章
gdr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
sunmmerlights
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腳踏車在法律上的規定是機慢車,簡單講就是機車
機車騎在斑馬線上,這就是自己錯在先
打官司的話就要看律師的造詣了,依照樓主倒數第3段的句子,很有機會無罪
還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要賠賞金
要比路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2009-09-23, 03:35 PM #
31
gdr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drs
查詢gdr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dr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