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不想買單也不行吧
當時簽約不是說高鐵虧到哪個地方時政府就必須接管
要接管可以
請把當簽約的團隊整個脫出來斬首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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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您要不要去查查歷史,當初主導及規劃、簽約的都是現任的大官也
要自己斬自己太強人所難了啦
如果有唸過一點會計學,去翻翻高鐵財報再拿來和北捷對照一下就會明白主要是財務結構和計算方式的不同才會一個賠一個賺,
高鐵97年虧250億,若減掉折舊費用190億,利息費用174億,提列回饋金4億後,
可以看出高鐵本身營運97年是賺118億的,只不過都被折舊和利息吃掉了..
5000億蓋的東西1年賺100多億,2%其實ok啦,
在98年上半年財報在利息的利率降低和改變折舊算法後變成只虧26億
(98年上半年利息費用55億,折舊40億)
對照97年台北捷運賺6億,若把折舊5億、所得稅1億、系統租金24億加回去,
台北捷運97年營運賺36億,4400億的東西一年賺36億就差強人意了點,
這36億大概連付當初籌措建設經費所發的公債利息都不夠吧
不過至少這兩樣建設目前各自有3仟多個員工,加上相關協力廠商外包人員等等,
加起來等於將近8仟~1萬個員工,這個長期的就業人口每年等於政府每年也多了些所得稅吧
